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继承发展了路易斯·沙利文的设计艺术理论思想,并有所创新,他明确地提出了“有机建筑”的理念。弗兰克·劳埃德·赖特认为:
建筑是自然的、真实的。设计要自内而外的进行,要突出建筑形象的内涵,要与周围环境密切结合,要表现出材料本身的质感。总之,建筑的结构、材料和建筑的方法要融为一体,合成一个为人类服务的有机整体。
因此,他反复强调的有机设计其实就是指的这个综合性、功能主义的含义。
此外,弗兰克·劳埃德·赖特提出了有机建筑的六个原则:
1)简练应该是艺术性的检验标准;
2)建筑设计应该风格多种多样,好像人类一样;
3)建筑应该与它的环境协调,他说:“一个建筑应该看起来是从那里成长出来的,并且与周围的环境和谐一致。”
4)建筑的色彩应该和它所在的环境一致,也就是说从环境中采取建筑色彩因素;
5)建筑材料本质的表达;
6)建筑中精神的统一和完整性。
值得一提的是,有机建筑的观点并不是呆板的,而是充满了灵活性的方法。
1)注意环境与建筑的关系,形成和谐的整体空间;
2)注意室内空间的舒展、自由,被分割的小空间互相流动,可以自由开合;
3)适当保留自然材料,以取得与室内环境的协调;
4)室内陈设偏于低层布局:天花板较低,并略有倾斜,室内有亲和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