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欧州手工艺阶段的设计特征,并举例说明
欧洲手工艺阶段是从史前时期到工业革命后时期,设计特征主要为奴隶制社会的埃及家具、罗马柱式;13世纪的哥特式风格、14-17世纪文艺复兴时期之后的巴洛克风格、洛可可风格。
奴隶制社会的手工时期,以埃及家具和罗马柱式为设计特征代表。作为世界文明古国的埃及人对自然十分崇拜,这一特征也体现在其设计上。埃及家具带有兽型的腿,且前后腿朝向一致。之后的古罗马文明的罗马柱式风格则表现出典雅,具有代表的柱式有罗立克、爱奥尼克、科林斯、塔司干和混合柱式。
随着基督教的发展,出现了以神权至上为特征的哥特式风格。哥特式风格,又称高直式风格,利用垂直向上与顶端尖锐的姿态,形象地表达一切向上帝的宗旨。主要的代表作品有巴黎圣母院、科隆大教堂、马丁王银座等。
文艺复兴后,开始倡导人文主义,人权至上,促进了思想解放。此时的设计反中世纪的刻板,更有人情味。之后的巴洛克风格又反文艺复兴的庄严、含蓄,开始追求豪华、矫揉造作的风格,主要体现在天主教教堂上,并影响家具和室内设计。家具的特点表现为不规则动感、花样繁多、威严华丽等。18世纪的洛可可风格的出现,体现出设计服务于王权,家具样式随着宫中贵妇的爱好转移。装饰题材主要为自然题材,常采用舒卷、缠绕的草叶;色彩十分妖娆。家具特点主要为纤细、轻巧的妇女姿态、雕琢华丽和自然主题的装饰题材。
从上述的特征可以看出设计是动态的,它会依据不同地域和社会环境而有所变化和区别。以及文艺复兴后,大众和上层社会是主要围绕和讨论的问题,服务对象也在两者之间不断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