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设计与艺术的关系 — zwhhhhhh的回答

艺术通常被这样描述:“物质不能决定艺术,艺术是超越物质,超越社会的存在。”艺术具有独立性,也具有成就性,它能够成就设计,而设计也包含着艺术,是艺术发展的必然产物,充分体现了艺术的形式应用。设计能够灵活应用艺术各种形式,所以设计既是艺术的延续,也与艺术相辅相成。因此,想要作出好的设计,就需要将艺术融入其中,才可以使设计的质量得到拔高,在满足功能性需求的基础上,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和审美需求,这也是消费升级时代,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消费升级就是审美升级,设计的艺术性使人们能够切实地感受到创作者的审美追求和精神志趣,从而能够更好地感受设计作品的内涵和美感。

一、艺术的独立性

“艺术”本身就是一个极具抽象的词汇,它所包含的东西是多样的,是多元的,既包含着精神,还包含了思想。并且,艺术相通的,不单独描述为美术、音乐或者文学。马克思曾经这样描述过艺术“艺术的繁荣时期与社会发展是不成正比的,不会因为物质的发展而成就艺术”由此可知,艺术虽然是社会的产物,但与社会的发展并不是正比前进,艺术对于现在来说,依然是一种高不可及的范本,拥有的魅力是永久的。换种说法,艺术并不能由物质来决定,有着超越社会、超越物质的价值。这种说法在人们的意识中占据着一定的地位。当然也可以认为艺术就是一种意识形态,站在哲学的角度来探究艺术的形态与含义,艺术包含了人类精神文明与个人情感,是一种心灵的体验,也是一种情感的释放,艺术作品则是人类精神、情感的载体与渠道,由此可以理解为艺术就是个性的载体。

在当今社会中,艺术被人们理解为意识形式,并觉得意识需要表现形式的承载,并为艺术套上了与群众产生共鸣的标准。通过与群众之间的共鸣,互换群众内心的声音,来体现艺术的价值。这对于艺术来讲,既是开放的,也是独立的,通过共鸣,可以不分阶级,不分水平的帮助人们释放情感,不论痛苦、压抑,还是快乐、愤怒,都是人们的情感。让个性在共性中充分体现出来,彰显艺术中无可替代的地位,从而强调艺术性。

但是,这种个性在艺术的领域中真的能够象征艺术性吗?个性是所有艺术家都具备的天性与天赋,如果艺术家不具备个性,那么也可称之为匠人,而不是艺术家。但是艺术并不是对个性的盲目追捧,更不能象征艺术性,而艺术特性必须体现在共性中,不然就无法体现出艺术行为。在现代化社会的视角下,艺术逐渐变成了一种综合性强的抽象意识形态。在表现形式方面,艺术就需要不断与群众产生意识上的交流,从而激发共鸣,释放人们的思想与情感,无论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思想,都会通过与艺术的共鸣而被释放,从而实现个人的升华。同时,艺术也应当坚守独立性,不能一味的注重与群众产生共鸣,否则就会变成迎合大众与哗众取宠。

二、艺术与设计的历史统一性

作为一门专业的艺术设计,既包含着和专业技能特有的实用性,又包含了艺术的抽象,以及精神至上的层面。如果不谈“艺术设计”这一名词,可以将这个活动理解为是人类经济社会进化的必然产物,是随着精神文明的进步与文化的变革而出现的。针对设计来讲,有学者认为这是人类在生存期间产生的造物活动,充分的体现了人类的功能、审美等价值观念,这种活动具有审美的属性,以及精神价值,其本质是属于艺术的。换一种说法来讲,艺术设计可以充分的反应人类物质生产的程度以及社会的科技水平,能够将意识形态一一显露出来,与人类社会中的文化、经济等内容密不可分。在传统社会中,许多制品既能被认为是工艺品,还能被认为是艺术品。虽然传统社会中许多动机并不是从审美的角度出发,对于制品优先考虑的是实用性。但是这种行为对于审美的要求并不是很重视,有时只是单纯的欲望满足。在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教堂建筑等可以充分的体现这一点,将设计与艺术综合起来,所用的彩绘玻璃、雕刻以及壁画等都属于古典艺术形式,而当时对于艺术来讲,是人们在审美上的需求,一度别当做信仰、神学的存在,群众为之所崇拜。

虽然在传统时期艺术设计并不能作为一门独有的专业课程,但是许多术语在当时已经有了一定的雏形,在不同的时期中体现,并不断被修改、完善,由此而演变为当今的专业课程,代表的是人类历史发展上设计与艺术不可分割的统一性。

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现实与意识充分的结合,将实用性与美观性融在一起,为物质赋予了精神力量,這是人类在设计活动中基本维持的一点。随着社会的划分与发展,设计和艺术逐渐分离,并分化为两个独立的个体。但是结合历史的发展轨迹来看,二者在本质上还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相互影响、彼此成就。就如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达芬奇一样,在艺术领域中既是雕刻家,又是画家,在实用领域里,既是建筑家,又是物理学家,是时代下综合性的全才。

针对艺术与设计之间的关系,部分学者认为艺术可以被认为是以实际为基础,经过审美的调整而变为了设计。而设计,始终都是将艺术审美作为指导的拥有实用价值的一种艺术形式。简单来说,艺术的产生并不是无目的的,无论是传统艺术还是现代意识,都建立在了时代与人产生的意识、思想与活动中。也就是讲,艺术虽然在物质发展之上,但仍旧受到时代、意识等多种方面的影响。

在讨论艺术与设计之间的关系时,必须要承认二者确实是拥有独立性的。艺术虽然包含了设计,但并不能被认为是设计,而设计虽然包含了艺术中,但也并不只是艺术。所以,可以理解为二者既互补,又能成就彼此。

三、艺术与设计彼此成就

艺术所主张的是个性的张扬,以及思想、精神的寄托与传承,主要的价值就体现在了个性的共鸣之中。所以理解为,艺术的价值就体现在于群众的共鸣中。设计是我国历史发展中出现较晚的名词,在传统社会中,设计多用于解决实际问题,有目标、有主体。所以,做设计需要充分的结合设计需求,了解社会内容,不仅要抓住市场的趋势,还要掌握目标群体,然后经过设计者的艺术思维与创新等,将艺术与设计充分的融合,从而达到目标。失去艺术的设计,是无法产生共鸣的,不能提高设计的价值。而失去设计的艺术,将明显降低实用性,且减少了与群众之间的共鸣,无法发挥其作用。

站在当前时代的视角下,探讨设计与艺术的关系,首先要明确设计的定义,设计决定了艺术是否能够体现出来,能不能将艺术的思想表达出来。无论是社会各阶级、层次的人们,都能够在自己的岗位上完成自己的设计。而经过历史的冲刷,那些设计中艺术感不足,不耐人寻味的设计,会逐渐被淹没,替代的是思想新颖、艺术感强、经得住推敲的优秀设计。好的设计师对自然最真实的回馈,是艺术最好的表现,既能包含自然、模仿自然,也能将艺术中的真理一一体现出来。艺术与设计师彼此成就的,主要体现在城市的创建规划、建筑设计等等内容中,都是设计者经过对艺术的钻研与研究,通过与实际的设计效果结合,实现了艺术上的创新与应用,提升了设计的艺术氛围,加强了艺术感觉。由此可知,艺术与设计除了彼此存在着独立性,也是彼此成就的。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意识到了艺术可以与建筑结合,通过结合,可以由建筑来传达某种思想与意识。所以人们相信,人性与艺术等都会通过日后的某种形态表达给人们。而这种形态就是当今的设计,将艺术的思想、形式、人性等内容充分融合在其中,从而让设计与群众产生共鸣,实现设计的进步与艺术的创新。

从本质上来讲,艺术与设计既是独立存在,互不干涉的,又是彼此影响,相互成就的。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设计可以被认定为人们将艺术转变形式,添加实用性与目的性等特质,从而转化为设计。也可以被认定为,是艺术的衍生品,核心内容就是艺术。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艺术与设计之间确实存在着联系。强化设计的艺术性,可以提高精神层次,与群众产生共鸣,而通过艺术与设计之间的联系,能够在艺术原有形式的基础上,实现创新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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