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即通过审美创造活动再现现实和表现情感理想,在想象中实现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互相对象化。具体说,它是人们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反映,也是艺术家知识、情感、理想、意念等综合心理活动的有机产物。
设计就是设想、运筹、计划和预算,它是人类为实现某种特定目的而进行的创造性活动。设计能够使多种视觉元素,如线条、形体、色彩等有机结合在一起,它涵盖了艺术的表达、交流以及所有类型的结构造型。
设计又称为艺术活动,是艺术生产的一个方面,设计对美的不断追求决定了设计中必须具备相应的艺术含量。从古至今,设计的艺术追求都是通过设计产品体现出来的。设计的艺术手法主要有借用、解构、参照、装饰和创造等,不同设计产品体现着多元化的艺术特征。
设计虽然超越了纯艺术,和科技、材料、工艺、市场、消费等因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但它与艺术创作并不能截然分开,设计师的设计自始至终要考虑到具体设计对象,根据生产技术条件和制作技艺的可行性,进行创造性工作,这个创造性过程始终与审美发生联系,存在于设计、生产或制约的全过程。
艺术也推动着设计的发展。艺术变革为现代设计的发展开辟了道路。艺术家参与设计研究,投入设计实践,可以推动设计进步。设计师关注艺术,投入艺术研究也可以推动设计进步。设计师与艺术家合作则更有可能推动设计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