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思想和意识形态方面来看, “装饰艺术”运动是对矫饰的“新艺术”运动的一种反动。“工艺美术” 运动强调中世纪的、哥特式的、自然风格的装饰,强调手工艺的美,否定机械化时代特征;而“装饰艺术”运动恰恰是要反对古典主义的、自然的(特别是有机形态的)、单纯手工艺的趋向,主张机械化的美。因而,“ 装饰艺术”风格更加具有积极的时代意义。另一方面,“装饰艺术”运动开展的时期,正是现代主义设计运动开展的时期,因此无论这场运动多么强调装饰的效果,但是,在设计上依然受到现代主义设计运动的很大影响。无论是在材料的运用上,还是设计主题的选择上,乃至于设计本身的特点上,这两种设计运动都有不少的内在关联,以往常常把“装饰艺术”视为与现代主义设计运动对立来看,但现在的研究表明,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美国的工业设计与“装饰艺术”运动,有时简直难以截然划分开来。比如美国设计家雷蒙德.罗维1937年为纽约世界博览会设计的“工业设计师办公室",就很难说是单纯的现代主义设计风格,还是“装饰艺术”风格;法国现代主义设计大师勒.柯布西耶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设计的家具,也是两种风格兼有。这都表明“装饰艺术”与“现代主义”之间并不完全是矛盾的关系,在形式特征上,它们有着密切而复杂的关联。
(2)至于四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的产生动机和它们所代表的意识形态上。现代主义设计运动则是强调设计为大众服务,特别是为低收入的无产阶级服务,因此它是“左倾”的、小知识分子理想主义的,带有乌托邦式空想社会主义色彩的;而“装饰艺术”运动秉承了以法国为中心的欧美国家长期以来的设计传统立场:为富裕的上层阶级服务,因此它仍然是为权贵的设计,其对象是资产阶级:“ 工艺美术”运动重视中世纪哥特风格,并将其作为-“个重要的参考与借鉴来源; “新艺术”运动放弃传统风格,完全走自然主义风格,强调自然中不存在直线,强调自然中没有完整的平面,在装饰上突出表现曲线、有机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