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渊源上来说,设计和艺术本为一体。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艺术”也就是一种专门的技艺,在18世纪以前,艺术的存在形态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是以技艺为主要特征的。尤其指那种带有艺术性质的生产艺术品的技能,这种技能不仅包括人类艺术活动的能力,也包括人从事其他工作的能力。 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入,精细化,艺术和设计逐渐开始分家。艺术开始“自由化”,成为纯粹的精神产品,表达的是艺术家的个人精神,而设计也从所谓的技艺或者手工艺中脱颖而出,其概念大大拓展,成为一种解决问题,提供服务的实用性的艺术。 在艺术观念开始变化时,产生了大美术和小美术的区别。大美术就是指所谓的纯艺术,二小美术则指为人们设计日常用品的实用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