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设计与艺术的关系 — Seas的回答

一般而言,纯艺术与设计艺术相对。设计艺术包括现代艺术设计、建筑设计手工艺术和传统工艺美术在内;所谓“纯艺术”是相对于设计艺术(也就是具有实用功能的艺术形态)而言的那部分造型艺术,纯艺术主要是精神性的 ,实用艺术(设计艺术)主要是物质性的,其主要功能是实用功能,即它的物 功能。设计艺术与一般造物的区别在于其审美性即艺术性。
现代设计与现代造型艺术在视觉经验、造型观念、形式语言等方面的理解常常不分彼此,但设计除秉承现代造型艺术思维活跃、观念创新之外,更多地深受当代
工业化进程、物质技术手段等的制约和影响 。
首先,从功能上来看,所谓“纯艺术”虽然也都具有欣赏、教育等功能,但是与艺术设计产品的实用功能是不同的,其划分也只能说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其次,纯艺术主要是精神性的,它虽然使用物质材料,但这些材料只是构建艺术形象的基础,能增加艺术的感染力,它与现代艺术设计中材料的结构作用还是有
明显区别的;设计艺术主要是物质性的,它虽然也具有审美的或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但却不是它的主要功能.它的主要功能是实用功能。即它的物质功能。
在纯艺术、设计艺术(实用艺术)、现代设计和手工艺术(传统工艺美术)这几个概念或几种艺术类型之间,存有一个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关系。
纯艺术与设计艺术是艺术范畴中的两种不同的艺术形态,是人类所创造的、为人类不同需要而设立、各有所长、各有分工、互为关系的艺术门类。从艺术本质看、纯艺术更多地体现了艺术本质的一面,而设计艺术既有艺术的一面又有非艺术的一面,它是纯艺术与生活之间的一个中介环节。设计艺术是纯艺术与生活之间的桥梁,是艺术介入生活的重要手段与工具,也是生活艺术化的必由之路。
所以,纯艺术与设计艺术的关系是相互包容,相互促进的,二者不能完全分开。在历史中,纯艺术与设计艺术是互动共进的关系。
(1)纯艺术即通过审美创造活动再现现实和表现情感理想,在想象中实现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互相对象化。具体地说,它是人们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反映,也是艺术家知识、情感、理想、意念等综合心理活动的有机产物。
(2)设计艺术虽然超越了纯艺术,与技术、材料、工艺、市场、消费等因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但它与艺术创作并不能截然分开,设计师的设计自始至终总是要考虑到具体设计对象,根据生产技术条件和制作技艺的可行性,而进行创造性工作,这个创造性过程始终与审美发生联系,存在于设计、生产或制作的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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