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与艺术的关系。
1.艺术即通过审美创造活动再现现实和表现情感理想,在想象中实现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互相对象化。具体说,它是人们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反应,也是艺术家心理活动的有机产物。
设计就是设想、运筹、计划和预算,它是人类为实现某种特定目的而进行的创造性活动。设计能够使多种视觉元素,如线条、形体、色彩、色调、光线、空间等有机结合在一起,它涵盖了艺术的表达、交流以及所有类型。
2.设计又称为艺术活动,是艺术生产的一个方面,设计对美的不断追求决定了设计中必须具备相应的艺术含量。从古至今,设计的艺术追求都是通过设计产品的艺术手法表现出来的。设计的手法主要有:借用、解构、参照、装饰和创造等,不同设计产品提现着多元化的艺术特征。
3.设计虽然超越了纯艺术,和科技、材料、工艺、市场、消费等因素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但它与艺术创作并不能截然分开,设计的过程要考虑到具体设计对象,生产技术条件可行性等,而进行创造性工作,这个创造性过程始终与审美发生联系,存在于设计生产的全过程。
4.艺术也推动着设计的发展,艺术变革为现代设计的发展开辟了道路;艺术家参与设计研究,投入设计实践;设计师关注艺术,投入艺术研究,都推动着设计进步;设计师与艺术家合作更能推动设计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