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手工艺阶段的设计特征:
欧洲的手工艺阶段经历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18世纪工业革命时期三个阶段,其设计特征成动态趋势,在简约和繁琐之间交替进行,但始终为上流社会主导,在发展中孕育出许多设计风格。主要包括欧洲中世纪的哥特式风格、16-17世纪的巴洛克风格、17世纪的古典主义风格、18世纪的洛可可风格以及1760-1880年间的新古典主义风格。
古埃及的设计体现出设计者对自然的崇拜,其设计的家具、饰品都具有沉稳、单纯、朴实的特点。古埃及的家具设计通常采用兽性一样的腿,且前后朝向一致。古希腊的建筑通常以建筑物型制、石质梁柱构件和组合的特定艺术形式,其代表性建筑为希腊卫城及其中心的帕提农神庙。古罗马以多立克、爱奥尼克、科林斯柱式著名。随着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标志着欧洲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型,此时的设计极大的体现了基督教徒思想对社会的统治,由此衍生出哥特式高尖直的设计风格。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有巴黎圣母院、科隆大教堂等。欧洲资本主义萌芽于14世纪兴起,主张“人文主义”,开始重视人的地位。此时的设计与哥特式刻板的设计风格截然不同,曲线的大量运用使浮夸、矫揉造作的巴洛克风格盛行,集中体现在天主教堂上,并影响家具和室内设计,注重家具的整体性和流动性,有极强的韵律和舒适感。17世纪的法国统治者路易十四,一改设计的繁琐华丽,反而开始追求简洁的古典主义风格。到了18世纪,统治者因不满设计太过素雅,同时也受到中国清代设计的影响,从而衍生出奢靡、纤巧的洛可可风格设计。此时的设计多以自然为主题的装饰题材,色彩十分妖艳,华丽雕琢,体现出纤细轻巧的妇女姿态。到了新古典主义时期,设计又由极致奢华转向简约朴素的特点。
综上所诉,设计本身是动态的,会依据不同地域和社会环境而有所变化和区别。设计也不应只服务于少数权贵,而更应该符合大众的日常生活。即不能过繁,亦不能简而粗陋,从生活中来再到生活中去,这是现代设计者们所应该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