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
设计是为满足他人需求所产生的行为。拉斯金提出设计是服务千千万万的人,其核心是强调设计是为大众服务。设计是人类以一定的目的对原有事物进行变化,增益,更新,发展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设计是根据时代的发展,为适应社会的变化,以满足生活的需要为前提,合理利用先进的技术,现有的工具和手段,借助心理,生理,工学等各个邻域的理论知识进行的实践活动,目的是满足大众的需要,适应市场的变化,带动科技的进步,促进经济的繁荣,从而带来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发展。
(2)艺术
艺术是艺术家将自己对世界产生的主观感受表达出来的主要文化形式;艺术可以给观赏者带来一定的美感体验和情感冲击;是美的载体和传递美的主要方式。它涉及到音乐,绘画,舞蹈,戏剧等各个领域。然而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艺术的含义也越来越广泛,可以将融入人类主观情绪表达的事物成为艺术。
(3)设计与艺术的关系
设计与艺术不同的地方,在于设计比艺术更多的是“对功能性的追求”,而这个追求离不开技术的支持。技术赋予了设计功能性,艺术赋予了设计形式感。
从设计与艺术的发展来看:艺术逐步的改革推动了设计的生产与发展,设计孕育于艺术。一方面艺术家参与设计的活动,赋予产品的美学价值,从而进步推动设计的发展;另一方面随着产品的功能性无法满足人的心理审美需求,设计师开始关注艺术,开始注重设计中的形式表现。
综上,现代设计在满足需求的同时追求产品造型以及装饰的形式美法则,着力表现多样化的设计风格,现代工业大生产下的产品遵循“形式追随功能”的原则,在保证产品功能的前提下,通过各种艺术的表现,赋予设计美感的体验,从而艺术和设计的关系更加密切。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适应知识经济基础,文化开发时代的进步要求,设计与艺术逐渐走向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