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与艺术的关系
艺术和设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关系,艺术是设计的艺术,设计是艺术的设计。两者在生活中可谓是无处不在,大到城市规划,小到包装插画,无一不艺术,无一无设计。
设计:设计师解决人与人造物之间的关系,使之变得更有效率的一种方式。原研哉在《设计中的设计》中提到过:“设计不是一种技能,而是捕捉事物本质的感觉能力和洞察能力。”从工艺美术运动时期起,设计就被笼统的分类为:建筑与室内设计(最早表现的领域,表现在倡导者是建筑师,充分体现了哥特式风格)、家居设计(是影响最大的领域,体现在代表作“红屋”)、金属工艺设计(是最引人注目的领域,使用艺技相结合的手法,少装饰富有现代感的哥特式风格特征)、平面设计(比较有成就的领域,强烈的哥特式风格)等设计类别。 艺术:韦德伍德提出:“美学与功能性并重。”其中的“美学”笼统的称为艺术。约翰拉斯金认为艺术是由大艺术和小艺术(包括建筑和工艺美术)共同组成。艺术通常指在建筑、诗歌、绘画、雕刻、音乐、舞蹈等活动中以“美”的统筹传统摄各门类。艺术具有审美性、技术性和形式性的特征。其中形式性的特征可以追溯到起源于法国的新艺术运动。新艺术运动被认为是形式主义运动 ,从建筑、家具、产品、平面设计等一直到雕塑和绘画艺术都受到影响。
艺术服从追随于设计,纵观历史上的各项设计运动,无一不涉及艺术和设计,艺术和设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才成就了如今世间多元化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