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艺术与设计的关系
设计与艺术即相区别又相联系的。从产生的角度来看,艺术派生设计,而设计又反作用于艺术,彼此相互渗透具有互融性。设计与艺术都是创新的过程,与生活有密切的联系。设计是艺术的模式化,具有更强的目的性与表达性。在古文“诏谓将军拂绢素,意匠惨淡经营”中“意匠”为绘画开始的设计、构思及推敲。在清代赵翼的“想当意匠经营时,多少黄金付一掷”中“意匠”指网师园的设计与建造。故“意匠”一词自古就表达通过设想、运筹、计划和语速阿安而达成目的等同于现在设计的意思。是人类为实现特定的目的而进行的创造性活动。而艺术是指通过审美创造活动再现现实和表现情感理想,在想象中实现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对象化。艺术是以个人为基础,通过个人的积累对精神领域里面的一种实现,所表达的是精神层面的思想。艺术与设计在不同的领域中有着不同的发展方向及影响作用。
一.艺术与设计在使用功能方面的关系
艺术是一种抽象的情感表达,一般以艺术家的情感为中心,表达艺术家的所思所想,艺术更多的是做为“绘画”、“雕塑”、“订件”来展示欣赏的。同时艺术家们也借艺术作品来像世人展示不受压迫的世界或则用讽刺的角度来表达对世界的不满。艺术所追求的不是物质上的满足于而是精神层面的认可,因此导致艺术作品在不同的人眼中有着不同的理解与思考。设计则是用理性的思维在现实世界中进行创造,是一种有步骤方法可寻的活动。设计更多的是借助设计作品来表达自身的观点和思考后的结论。例如威廉·莫里斯是“工艺美术运动”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从小受到自然环境的熏陶,因此他强调自然主义哥特式设计,他认为设计不是生搬硬套,也不是一味的模仿大自然中的花、鸟动植物等元素,而是在写生的基础上,更具自己的涉恶即思想和艺术语言,再创生动、丰富的作品。莫里斯在设计红屋时没有设计过多的表面装饰,而是采用单一的红砖,这与他反娇柔造作的“维多利亚”风格和古典主义复兴的理念相符合。红屋的设计是带有一定的功能属性的,它不仅仅是做为遮风避雨的婚房,更是做为在“工艺美术运动”时期在设计领域中的探索。艺术作品可以做为欣赏/教学的工具为设计提供思路、开拓眼界。而对于设计而言则更注重与物体本身的使用功能,而艺术做为设计中的一种装饰方式,为设计作品剥夺了更多人的眼球。蒙德里安的《红黄蓝》做为艺术作品有着欣赏、引人思考的功能,但里特维德将蒙德里安的《红黄蓝》做为灵感来源运用到了家具设计中设计了具有纯几何形态的《红蓝椅》,不仅成为了里特维德在家具设计中的一把钥匙,同时也是向蒙德里安的《红黄蓝》的致敬。可见艺术与设计在使用功能中有着不同的作用,但也不妨碍艺术与设计相互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