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特的著作《建筑的未来》(1953)虽然比中国春秋末期老聃的《老子》晚出不下两千多年,但他独特的设计语言、深刻的东方文化体验和宏博的理论架构使他在中国古代设计思想研究史上占有一席重要的地位。1908年,赖特在《建筑范例》月刊上首次提出了他的有机建筑概念,以追求建筑的实在——内部空间的真实表达为终端,通过对整体性的探索,最终找到以连续性和可塑性的结构实现整体性的具体途径。赖特在阐释其建筑概念和原理时,曾多次谈到中国的老子,他说:“据我所知正是老子,在耶稣之前五百年,首先声称房屋的实在不是四面墙和屋顶,而在于内部空间。一个全新的观念进入了建筑师的思想和他的人民生活之中。这个观念精确地表达了曾经在我的思想和实践中所抱有想法。原先我曾自诩自己有先见之明,认为自己满脑子装有人类需要的伟大预见,但我终究不得不承认,我只是后来者。几千年前就有人作出这一预言。
征服赖特大师的,是这么一段话:
“三十幅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老子》十一章)
三十根辐条汇集到一根毂中的孔洞当中,有了车毂中空的地方,才有车的作用。揉和陶土做成器皿,有了器具中空的地方,才有器皿的作用。开凿门窗建造房屋,有了门窗四壁内的空虚部分,才有房屋的作用。
老子把文章凝炼到了最大限度,“有"与“无"是其哲学中两个关键的概念。由“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推衍到“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四十章),即是老子思想体系中至关重要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