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设计与艺术的关系 — cclola的回答

艺术与设计是艺术范畴中的两种不同的艺术形态,是人类所创造的、为人类不同需要而设立、各有所长、各有分工、互为关系的艺术门类。艺术包括纯艺术和实用艺术,而设计则属于实用艺术。纯艺术具体指绘画(绘画包括油画,版画,中国画,壁画等各种门类)、雕塑、书法一类着重体现精神性同时又具有欣赏和教育功能的那部分艺术领域。实用艺术就是指艺术设计,包括建筑设计、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设计、手工艺和工艺美术等。
一、区别

(1)纯艺术主要是精神性的,设计艺术主要是物质性的(实用功能)
(2)艺术的精神指向:艺术是人们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反映,也是艺术家知识、情感、理想、意念等综合心理活动的有机产物。
(3)设计的科学性:设计与艺术的关系需要避免为艺术而设计的倾向。否认设计的科学技术和经济特征,把设计只作为纯艺术的一个品种,这样设计就成了纸上谈兵,科学、技术、生产流通等均成了无关的概念。(设计的科学性)
(4)设计的商业性:设计是一种合目的的创造活动。设计有重要的商业目的。

二、联系:

(1)设计艺术是纯艺术与生活之间的桥梁,是艺术介入生活的重要手段与工具,也是生活艺术化的必由之路。
(2)从古至今,设计的艺术追求都在设计品中体现出来。不同的设计门类体现着各自不同的艺术特点。
(3)设计是一种艺术性的创造性活动:设计艺术与技术、材料、工艺、市场、消费等因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但它与艺术创作井不能截然分开,设计师的设计自始至终总是要考虑到具体设计对象,根据生产技术条件和制作技艺的可行性,而进行创造性工作,这个创造性过程始终与审美发生联系,存在于设计、生产或制作的全过程。设计是设计师的创造活动,是通过产品或设计作品来实现的,在设计的产品中体现出设计师的个性情感,技艺与手段,以及现代化的科学技术等因素。
(4)艺术变革影响设计:考察现代设计发生和发展的历史背景,艺术的变革以种激进的方式影响了设计领域。艺术的发展与设计的发展井行不悖,二者都在追求一种能够体现时代精神实质的理想形式。包豪斯就是典型的艺术推动设计、艺术与设计相结合的成就。艺术家参与设计研究、投入设计实践可以推动设计进步。威廉 •莫里斯就是个典型的例子。设计师关注艺术,投入艺术研究,也推动设计进步。设计师与艺术家的合作则更有可能推动设计进步。
(5)设计属于艺术领域,具有一定的艺术性:设计始终属于艺术的范畴。设计或者等同艺术,或者属于艺术之列。设计与艺术的关系还需要避免为技术而设计的倾向。否认物质产品的精神功能,否认设计的艺术特征,把设计作为纯科学技术的一个行业。这样就非常明显地导致了设计的纯技术观点,素描、色彩、图案、构成等都成了摆设;艺术思想、艺术技巧、艺术风格和艺术传统等都变成了无聊的言词。(设计的艺术性)
(6)设计是一种特殊的艺术活动:设计的概念源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绘画,最初是指素描、绘画。后来人们从中疏理出绘画的四要素,即设计、色、构图和创造。

所以,艺术与设计的关系是相互包容,相互促进的,二者不能完全分开。艺术与设计是互动共进的关系。艺术与设计的关系,是一种联系,两者不是孤立的、静止的。从人类起源开始,设计和艺术就己经在同步地发展了。在当代,艺术与设计也是并列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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