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是我,设计是他。
在当下,我认为艺术与设计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以明确区分为主轴的,对这种以区分为主的关系,学界已有一句精辟的概括:艺术是我,设计是他。在我看来这种关系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设计具有艺术指向。设计是一种特殊的艺术活动,是艺术生产的一个方面。所以,设计行为中的审美意识便决定了设计中必然具有艺术指向。从古至今,设计的艺术追求都是通过设计产品体现出来的。如荷兰风格派里特维尔德的红蓝椅子,便是对蒙德里安新造型主义绘画的三维解读。
设计运用艺术的手法。设计中会运用重复、对比、渐变、统一、交替、协调、主导、平衡等艺术手法。巧妙运用这些手法可以提高设计的品位与水平。
艺术推动着设计的发展。艺术变革为现代设计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从现代设计的发展历程来看,艺术的变革以一种激进的方式影响许多设计领域。现代设计的美学原理是以20世纪出的现代设计艺术运动的设计艺术探索为基础的,如包豪斯的基础课形成了现代设计教育平面、色彩、立体三大构成课程的主体框架,奠定了现代设计教育的结构基础,使视觉教育第一次比较牢固的建立在科学基础上。荷兰风格派简单的几何造型形,三原色、中性色彩的反复运用,以及立体主义造型和理性主义特征成为欧洲前卫艺术先锋,其美学思想对现代建筑和设计产生了深远影响。
艺术家参与设计研究,投入设计实践,可以推动设计进步。如现代设计之父“威廉·莫里斯”,工业革命后,机器取代了传统手工业,社会来不不及为工业产品准备设计师,大量粗糙、过度装饰的工业产品涌进市场,身为艺术家的威廉·莫里斯决心克服这个弊端。他组织一批艺术家开设公司,投入设计实践,发起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工艺美术移动,他的设计经验为现代设计的诞生打下了基础。
设计师关注艺术,投入艺术研究也可以推动设计进步。以布鲁尔为例,1920年布鲁尔进入包豪斯学院学习色彩与形体理论,这为他后来从事家具设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25年设计生产了第一把钢管椅子瓦西里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