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手工艺设计从奴隶制社会一直延续到18世纪工业革命,这漫长的历史里可以概括为5个重要阶段。
奴隶制社会时期(包含了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手工艺制作已经十分发达,能够建造出气势恢宏、高大简洁的金字塔;还有庄严宏伟的希腊神庙,是一种以建筑物型制、石质梁柱构件和组合的特定艺术形式。除了建筑,制陶和制造青铜器的技术也已经相当成熟,有强烈的风格。
13世纪的欧洲以崇尚神权至上的哥特风格为代表(又被称为高直式风格),利用垂直向上与顶端尖锐的姿态表现出直刺苍穹的感觉,表现出一切向上帝的宗旨。内部的彩色玻璃与高高的顶部给人以高大飘渺的感觉,从而达到神灵降世的压迫感。哥特式风的家具也采用这种尖锐挺拔的装饰。
14-17世纪,欧洲出现反宗教,强调人文主义,人权至上的思潮。在设计上反中世纪哥特式刻板的设计风格,开始从古希腊与古罗马的艺术中汲取灵感,曲线得到了大量运用。
16-17世纪,浪漫主义思潮在艺术领域大行其道,在设计上催生出巴洛克风格。这种风格一反文艺复兴时代艺术的庄严、含蓄、均衡,反而开始追求豪华、浮夸和矫揉造作的表面处理效果。它突破了古典艺术的常规,这种风格主要集中体现在天主教教堂上,并影响到家具与室内设计。其建筑常采用断裂的山花或套叠的山花,在支撑的转折处常使用双柱或三柱作为装饰,构图节奏与空间布局不规则。在家具上,用扭曲的腿部来代替以前简洁的构架,后期又加入大量涡形装饰,富有动感,花样繁多,不重视实用性,色彩鲜艳华丽。
18世纪法国路易十五时代,在巴洛克风格之上,融合中国清式家具设计的影响,又发展出洛可可风格。但是与巴洛克具有男性刚毅之感的特点不同,洛可可则是表现出一种纤细、轻巧的女性阴柔姿态。以自然主题如贝壳、舒卷的花草加以装饰,雕琢华丽,纤巧繁琐。
总的来说,欧洲的手工艺设计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在循环往复中不断发展出新的风格。艺术家与手工艺术界限不明,设计与制作一体,技术精湛的手工艺人也是杰出的艺术家。